115文学 都市言情 重回初三

64、第 64 章

重回初三 多木木多 1188 11-17 11:30

晚上,林美和林妈妈一起去遛强强,林妈妈把绳子给她牵说:“你来拉它吧,这狗现在越来越有劲了。”

林美一上手才知道妈妈为什么这么说,强强现在长得也就是高过她的膝盖,头仰起时到她腰的位置,应该算是已经长成了。它的四肢极为有力,哪怕只是普普通通的往前走都很容易把人带跑。她拉着它就是一踉跄一踉跄的。

“强强!”不过只要一叫它的名字,它就会走得慢一点等等主人。

现在林妈妈带它走得更远了一点,来回至少要半小时左右的散步时间。因为少走一点它不肯回家!非要在外面逛够才行。

周围几条街都认识这条大狼狗了。强强的背毛已经全长出来了,两耳竖直,目光坚毅,走在路上威武得不行!路边经过的男孩们看到它都忍不住站住说:“哇!大狗!”

有喜欢的想上来摸摸或走近看看都不太敢,先问林美:“它咬不咬人?”

强强还没咬过人,而且它在外面几乎不叫。不是害怕,而是好像没有遇到威胁就不会叫的那种感觉。狗厂的人说这条狗好,聪明,从小没怎么教就懂事。要不是它跟它亲爹合不来,舅舅说狗厂的孙老板都想把狗赖下来不还给他们了。

林美就蹲下抱着强强的脖子,让那些人走近看看它。有个二十多的男生跟踩地雷一样小心翼翼的靠近把手慢慢慢慢伸过来,“狗狗,强强,强强……”

强强低头闻闻他的手,不理。他就再壮着胆子再凑近一点点摸摸它的脖子,摸的时候跟摸美女似的双眼放光大喘气。

然后竟然跟着林美他们走了半条街才跑回去找他的朋友们,远远的林美还能听到他说:“我操!等我自己住了,哥一定也要养一条这种狗!太tm帅了!”

带强强出去一趟,实在是光荣啊。林妈妈也说:“我自己出去没人认识我,带它出去都认识它了,喊强强,周围也有别的遛狗的还跟我说话。可不少人喜欢它。还有人提醒我说小心有偷狗的。我说不会,强强不是一般的狗。”

林美听林妈妈说才知道,狗厂为了保证强强这种狗的野性,会喂它们活食。强强现在扑鸡子一整套,“我去接它时,那狗厂的人还特意让我看,抓了只鸡扔过去,强强跟另外两只狗包围着那只鸡,一口就把脖子咬断了。然后那两只卧着,强强吃完后走开它们俩才去吃。”

林美听得心惊胆战,让妈妈无论如何也要把强强看好,尽量别引起它的凶性。不然它要真咬了人,就真是个小偷,估计它也要倒霉的。

林妈妈说:“我知道。平时出来遛都牵绳子,也就在咱们家附近遛,不去别的地方。”这狗都是他们家的一份子了,真叫人给抓走了,那才心疼呢。“而且那些人偷狗也不会找它这么凶的狗偷,偷的都是比较亲人的小狗。”

回家一天之后,林美又要回学校去了。这次没时间去姥姥家,陶涛已经去学校了,说这个学校比他原来的学校要好,至少教学楼是新的。

强强已经明白林美每次提书包就是要走,结果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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