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文学 都市言情 重回初三

13、第 13 章

重回初三 多木木多 1188 11-17 11:30

车汇入车流中,林美多少有一种看到历史的感觉。她转身回家,在路上想当年周罄在初三下学期去美国时,是不是也抱着这样的想法呢?

之后她和周罄在逛街,周罄偶尔看到旁边的报亭里有一本杂志上印着杰克逊的照片就去把那本杂志买了下来,然后直到她们分手回家她都在翻那本杂志上简单两页的嗣杰克逊的报道。

但是周爸爸却突然不再坚持让周罄去美国了。周妈妈打回来的电话也越来越少,周罄还偷听到周爸爸跟周妈妈隔着电话线吵架。

“估计她又不想让我去了。我跟她说我想要迈克的cd,她说那东西很贵,而且很没必要,让我专心学习。” 周罄撇撇嘴。

在一次周考后,周罄的成绩下降了。

不过周罄并不在乎。

温度开始下降,天渐渐变冷了。林美把裙子都收起来,换上牛仔裤和外套,她现在常常穿校服外套。一是合身,二是方便耐脏。

而且,她发现学校里混穿一年级校服的人越来越多,她在三楼就常常看到穿着带两条白道的校服的男生和女生。

林美进了班,看到周罄已经到了,正趴在课桌上写着什么。林美把早自习的书拿出来,看到书包里放的昨天发下的卷子,过去问周罄:“你卷子写完了没?”

周罄一脸兴奋的招手叫她过去。

林美走过去才看到周罄在写信,信纸是精品店卖的那种带花纹和颜色的漂亮信纸,散发着香味。最让林美惊讶的是,周罄写信用的是英语。

“你帮我看看,有没有写错的地方。”周罄说,“我打算给迈克写信!我去邮局问过了,可以寄到美国去,我在杂志上查到了迈克唱片公司的地址,可以让他们转交。”

林美看了一遍,说实话她觉得这个主意很棒!周罄写的很简单,就是说她非常喜欢杰克逊的歌,非常喜欢歌的歌词中的意思还有旋律,很佩服迈克,认为他是个值得敬佩的伟大的歌唱家。她会永远支持他,希望他以后唱出更多更好的歌。

“很棒啊。”林美把信还给周罄。她还是第一次发现,她都没有想到给杰克逊写信。她是在大学后才开始听他的歌,在杰克逊去世后,她还在网上参加了悼念活动。但回到现在之后,她却从来没想过给杰克逊写信。

周罄闪闪发亮的眼神让她明白过来,哪怕她重新回到这个年纪,她也没有这个年纪应该有的朝气了。

这是一个只要喜欢就可以无所不能的年纪。

成年人总爱说不可能,因为有这样那样的障碍。

但少年人不会说这句话。因为他们根本看不到障碍。

如果林美是周罄,她会首先开始担心不停下降的成绩,还有父母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追星,特别是一个遥远异国的歌星,隔着一片海洋和语言不通,她再喜欢也就是听听他的歌而已。

但是,写信!这种做法可能只会存在于她的想像里。

周罄却付诸实施了!

周罄把信收起来,想起林美刚才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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